S203线寿宁大安乡后西溪村至鳌阳镇茗溪村段K0+000~K11+470路域提升工程交易公告

福建 2024-04-18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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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3线寿宁大安乡后西溪村至鳌阳镇茗溪村段K0+000~K11+470路域提升工程交易公告

1.条件

S203线寿宁大安乡后西溪村至鳌阳镇茗溪村段K0+000~K11+470路域提升工程已由寿宁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德市寿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
2.2 控制价(估算价):**0万元 ,最终发包**9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
(3)项目范围和内容:***、路面、隧道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1)因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企业资质以此处描述为准,应具备①或者②资质要求:①同时具备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隧道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原公路养护资质)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工期要求:***
2.5 质量要求:***《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符合交通部现行《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 0)合格标准等相关规范。
2.6 其他要求:***)本项目发包价计算过程:*****(1-10%)=****元;2)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的形式:***;(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公示,请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7日内提交履约担保并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提交履约担保、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3)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未到位进场正式施工,视为承包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4)若上级补助或地方财政资金因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或其他客观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支付,在条件排除后发包人将立即支付,承包人不得追究发包人因此延期支付的责任,且在此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程正常施工,不得借故延误工期;(5)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交易公告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的,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
3.3 其它要求:***)项目经理1人,要求:***,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专业名称)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投标时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以投标文件组成模板附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附件。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日23时59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
4.2 报名网站:***
4.3 报名网址:***://ningde.****.cn/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 交易时间:****-**-**日 09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5.3 交易方式:***,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
地址:***-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6

宁德市寿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

                                       时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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