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淡河支流芙蓉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洪评招标公告
排淡河支流芙蓉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洪评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本项目防洪评价(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生态修复工程洪评
(2)项目地点:***沟
(3)建设规模:***,全长1.7km,北至排淡河、南至松花江路,为范庄片区主要泄洪通道,****-**-**日通过区“三重一大”会议研究的排淡河支流芙蓉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因岸线较长、清淤量较大等因素需开展防洪评价报告。
(4)招标范围:***;防洪补偿措施;洪评报告并进行评价报审等工作。
(5)完成项目的时间要求:***。
(6)最高限价:**5万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5、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资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7、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洪评报告编制项目。
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 ******子公司 ,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日至****-**-**日, ******限公司 (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1#楼3单元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日09点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标二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 ******限公司
地址:***#楼3单元15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