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新圩镇桂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350213]xxs[cs]****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限公司 | 厦门市翔安区宋洋一里28号508-16室 | 2,458,120.00元 | 92.9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翔安区新圩镇桂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工程类(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1 | 灌溉排水工程施工 | 翔安区新圩镇桂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 项 | 沈毅锋 | 闽******** | 2,458,12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黄雅婷 |
评审专家: | 王丽珍 、 郭良彬 、 林强 、 罗欢欢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00%;(100万元,500万元],0.70%;(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3)账户信息:?开户名:*********限公司 。开户行:***。账号:********1106。(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翔安区新圩镇桂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69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693
厦 ******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