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国泰大厦(A座)办公楼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国泰大厦(A座)办公楼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日发布来源:***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A座)办公楼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房租赁项目。国泰大厦(A座)位于滨海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1988号,现为滨海新区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因租赁合同到期,根据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续租国泰大厦(A座)作为办公楼使用。 国泰大厦(A座)共计38层,地下2层,分为低区3-10层、中区12-25层、高区27-38层,11层与26层为避难层。其中,3-5层为餐饮层,主要设有餐厅、超市、厨房、咖啡厅等;低区的6-9层、中区的12-24层以及高区的27-37层为办公层;10层为功能用房层,25、38层为会议层。租用建筑面积共计6 ****** 12平方米。供应商需保证甲方所租赁区域具备完善的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中央空调、消防、电梯、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要求房屋建筑和设备设施完好。 本项目租赁期限自****-**-**日起至****-**-**日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725.36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租赁国泰大厦(A座)作为滨海新区机关集中办公用房。该楼符合滨海新区机关作为办公用房使用需要。国泰大厦(A座)是天津 ******限公司 资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采购对象为采购对象为天津 ******限公司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99号双创大厦31层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