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区西大门钓小公路挡墙加固及隐患治理工程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1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黄山风景区西大门钓小公路挡墙加固及隐患治理工程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日 20:***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无 | ||
项目联系电话 | ****814 | ||
采购单位 | 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黄山市黄山区黄山风景区南大门汤泉大酒店南侧","黄山市黄山区黄山风景区南大门汤泉大酒店南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1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华工程 ******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昱东大厦15楼西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1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理工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和第七章合同格式12.4.1 条款中的付款方式由“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前预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交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其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如采用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质保金的,则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无息)。”变更为“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前预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交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其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如采用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质保金的,则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