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院迁移公示
一、项目信息采购人:***
项目名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迁移至院内,实现数据安全的有效监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38,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牌照并投入使用,但相关服务器及存储设备关不在我院。按渝卫发〔2023〕6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互联网医院有关数据安全,落实互联网医院主体责任。系统软件的源代码是软件厂家的核心保密资产,并有相关软件著作权法进行保护,若对系统软件进行迁移只能由掌握软件源代码并拥有著作权的原软件产品供应商(或其授权商)才可以合法的完成。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 ******限公司
地址:***-4#甲单元
三、公示期限****-**-**日 至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
机构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