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金山店镇停车场室外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北 2024-04-19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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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金山店镇停车场室外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冶市金山店镇停车场室外工程(第二次)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312SZ-****2

一、招标概况

大冶市金山店镇停车场室外工程大冶市金山店镇停车场室外工程(第二次)于****-**-**日在***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日在301开标室-1开标,并于****-**-**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大冶市金山店镇城 ******任公司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定标候选人公示。

二、评标结果(排名不分先后)

(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 ******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投标报价****.51元****.21元****.81元
质量(如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280日历天280日历天2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张雪罗光亮邵婷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川 ********鄂 ****9205豫 ****3620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日至****-**-**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731
2.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馆B栋1单元15层1501室
联系人:***
电话(传真):****605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盖单位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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