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乡弄龙村烤烟提质增效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平乡弄龙村烤烟提质增效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德宏州陇川县清平乡 | ||
行政区域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日 10:*** |
评审专家名单 | 徐维传,丁恒全,孙艳梅,李维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艳 | ||
总中标金额 | ¥160.6577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连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92-**** | ||
采购单位 | 德宏州陇川县清平乡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陇川县清平乡街道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民族步行街18栋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92-**** |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1-00047-DHYH-0007
二、项目名称:***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9号之二(住所申报)
中标金额(万元):***.6577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标段名称:***目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95mm*20.8mm;夹烟厚度:***; |
数量:*** |
单价(元):***.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维传,丁恒全,孙艳梅,李维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规定,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0-100 万按 1.5%收取,100-500 万按1.3%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金额:**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址:***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zb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