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康平路等道路排水防涝项目宜兰路排水防涝工程一标段的澄清修改[1]
一、项目名称:***宜兰路排水防涝工程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拟派建造师必须具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澄清为“拟派建造师必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它内容不变。
三、因发放变更、澄清等通知会造成文件版本号变更,各投标人需下载最新版本号的文件及其附件。请***交易平台,因各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957 ****501 0395-****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