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二次)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限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将军镇杨场村(弘川工业城)服务中心一层 | 下浮:***.00% |
合同包1(免疫试剂耗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免疫试剂耗材配送服务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两年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400,000.00 |
黄玲、俞伟民、肖英、华梅、李玲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度所有批次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服务要求、服务标准过多,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00,000.00
采购品目:***
采购监督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计划号:********0527[2023]00177;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0万元 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0万元 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任公司
地址:***(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7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702
******任公司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