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贵港高新区(粤桂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管道二期工程(项目编号:***********001001)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贵港高新区(粤桂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管道二期工程(项目编号:***********001001)澄清如下:
1.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6.3评标方式未勾选,现更正勾选为:“综合评估法”。
2.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0.****.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原为:“☑中标人支付。具体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 贵港市中介**肆万元 整(¥4 ****** 00)进行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现更正为:“☑中标人支付。具体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 贵港市中介超市中选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 ****** 00元)进行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服务平台(www.****.com)、广西壮族自***服务平台(http://gxi.****.cn:***/)、http://gxzf.****.cn/ggggzy/***交易平台(广西•贵港)网站发布。
注:***,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也已上传,请各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xzf.****.cn/gg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 ******限公司
联系人:***、郑全荣、方芳
电话:***-****、****
地址:***1栋6楼
邮编:***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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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E********001001]贵港高新区(粤桂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管道二期工程.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澄清公告(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