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中转站保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SJ2024CG028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中转站保洁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限公司 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元零壹分(¥****.0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垃圾中转站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冲洗、洗扫、洒水、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等管理工作(包括道路中间、两侧绿化带和商铺门前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不包括绿化养护)。①道路总面积 ****平方米,其中道路清扫保洁面积****平方米,绿化保洁面积815779平方米;②19座道路两侧公共厕所;③22座垃圾中转站的保洁管理和垃圾处置工作,负责将垃圾中转站收集的生活垃圾转运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④配套10座智能垃圾分类亭、20座简易垃圾分类亭及运营服务。 服务要求:***(围墙或围挡),无门面(围墙或围挡)的至道路红线侧向外延伸20米。保洁范围内杂草、枯枝(包括围挡、围墙上杂草)及时清理,做到无垃圾死角,地面零星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生活垃圾和施工后遗留建筑垃圾、渣土及时收集、清运,沿路无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垃圾桶,果皮箱整洁、不满溢,路面抛洒滴漏的污染物及时清洗,雨雪天气后路面积水、积雪及时清扫,路面雨水口无污水、油渍等污染物,沿路“牛皮癣”小广告(包括路面、墙面、建筑物立面、植株、基础设施等处喷涂、张贴、悬挂的小广告)及时清理;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环境卫生始终保持整洁,垃圾日产日清、不堆积、不满溢,保洁工具放置有序,不堆积杂物。完成重大活动等应急任务保障、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工作。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同庆、于海、张凤臣、陈丽华、高莉、齐健(采购人代表)、周瑞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备注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60万元(含)-**0万元 (不含),按6折收取。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 0 | 0.5% | 0.25% | 0.35% | **0万元 (含)-1亿元(不含),按5折收取。 |
****** 00 | 0.25% | 0.1% | 0.2% | |
1 ****** 000 | 0.05% | 0.05% | 0.05% | 1亿元(含)以上,按4折收取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二)收费金额:********* 3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
2.公告发布期限:****-**-**日
3.开标日期:****-**-**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1)2023年繁昌区城区第三轮环卫市场化项目北标段,芜湖市繁昌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日;(2)鸠江区江北道路保洁市场化项目,芜湖市鸠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23年7 月20日;
6.信誉(荣誉获奖):(1)安徽省优秀环卫企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总工会,省级;(2) ****** 0 年度亳州市“三大攻坚战”先进集体,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市级;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
(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00米路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F4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分项报价表、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评审得分、排序、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日招标文件.doc分项报价表、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评审得分、排序、投标报价与评标价.docx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