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县县城供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17:***:***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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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 17:***:***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 17:***:***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就《聂荣县县城供暖升级改造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澄清和答疑,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和答疑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澄清和答疑内容为准。 澄清部分: 01.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4条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 2 家。牵头人须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修改为: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 2 家。牵头人须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0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3.4条”: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修改为: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 2 家。牵头人须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0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由具备上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 2家。牵头人须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修改为: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 2 家。牵头人须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04.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审办法前附表—2.1.2条资格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 可由具备上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修改为: 可由具备上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 2 家。牵头人须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答疑部分:***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话:****466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别墅区B1-2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712(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