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街道安置小区电梯智能摄像头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 | 扬州市广陵区曲江道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 |||||
代理机构 | 江苏 ******限公司 扬州分公司 | |||||
项目名称 | 曲江街道安置小区电梯智能摄像头安装项目 | |||||
建设地点 | 扬州市广陵区曲江道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 |||||
招标范围 | 针对近段时间发生的小区失火事件,在辖区安置小区所有电梯安装智能摄像头,对进入电梯电动车进行识别,并触达语音警报提示,电梯无法关闭,警报解除后电梯正常运行,有效管控电动车入电梯上楼充电现象.。 | |||||
服务工期 | 30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资金来源方式 | 自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承包方式 | /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
澄清及答疑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日17时0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9日 投标人领取书面澄清地点:***,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解答。 |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60日内有效 | |||||
投标截止时间 | ****-**-**日14时3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 | 地址 | 江苏 ******限公司 扬州分公司开标室 | ||||
开标会 | 时间 | ****-**-**日14时30分 | 地点 | 江苏 ******限公司 扬州分公司开标室 | ||
开标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投标书送达登记表上登记。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进行复核,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 |||||
资格审查条件 | 1、投标函(原件) 2.投标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4年1月-2024年3月)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2024年1月-2024年3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采购网” (ccg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 | |||||
最高投标限价 | 210000元 | |||||
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 |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袋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2、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是 | |||||
分 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 |||||
工程款支付 |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付工程款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结算付清。所有工程款支付均需提供正式税票。 | |||||
其他 | 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限公司 扬州分公司 地址:*** 电话:****612 联系人:*** 邮箱:****8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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