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局拟对“苏家屯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开展政府采购,现针对此项目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此项目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为5个自然日。
服务需求:
001包
★一、服务对象及采购人付费标准(采购人付费标准以内时长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以外时长费用,由中标人与服务对象自行协商解决,不由采购人支付。)
2024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服务对象分为关爱型和普惠型两类人群。
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1.关爱型
(1)沈阳市户籍且在沈居住的60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
经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由采购人付费的居家养老服务时长不超过30小时。
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由采购人付费的居家养老服务时长不超过45小时。
(2)沈阳市户籍且在沈居住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
每人每月由采购人付费的居家养老服务时长不超过3小时。
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每人每月由采购人付费的居家养老服务时长不超过20小时。
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由每人每月由采购人付费的居家养老服务时长不超过30或45小时。
2.普惠型
沈阳市户籍且在沈居住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由采购人付费的居家养老服务时长不超过3小时。
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的普惠型老年人,不可同时享受采购人付费的居家养老服务待遇,此类老年人每半年可自主选择一次待遇转换。
★二、服务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结算工时 |
1 | 理发 | 头发的修剪、清洗等,不包含焗油、染发等 | 0.5小时/次 |
2 | 助浴 | 擦浴、淋浴等并更换衣物 | 3小时/次 |
3 | 送餐 | 将餐饮送到指定地点(餐费另计) | 0.2小时/次 |
4 | 制作老年餐 | 为老年人制作“二菜一汤”套餐(不含食材) | 1小时/次 |
5 | 室内清洁 | 老年人居室的地面、桌椅、餐具、床和衣物等清洁、整理(不含擦玻璃) | 1.5小时/次 |
6 | 起居照料 | 清洁面部、口腔、手部、梳头、穿衣和如厕,重点照护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日常起居 | 1小时/次 |
7 | 陪同代办 | 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就近购物、缴费、探访、就医等,帮助老年人就近缴纳日常生活必需的相关费用、购买日常必需品等(代缴代购所需费用由老年人或其监护人承担) | 1小时/次 |
1.城市地区
城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理发、助浴、送餐、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起居照料、陪同代办7个服务项目。
2.农村地区
农村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理发、起居照料、陪同代办3个服务项目。
三、服务要求
中标人应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方案、组织设计方案、养老服务方案、管理方案、风险防范机制、应急预案、培训方案等几方面。
四、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沈阳市2024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五、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采购人按每小时30元折算。标准以内时长,由采购人支付;标准以外时长,由中标人与服务对象自行协商解决,不由采购人支付。
★4.报价要求:***。
★5.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
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
★6.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合同:
(1)提供虚假服务的;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有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间配合采购人或政府部门的各项工作,不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的;
(3)中标人未达到服务要求和标准,采购人要求整改,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不配合,或整改之后仍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
(4)采购人接收到关于中标人的负面投诉三次以上且拒不整改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了负面舆情的;
(6)存在欺诈和侵害老年人权益的;
(7)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涉嫌违法违规的,自动解除合同,一 ******规公司 承担。
002包
★一、服务对象及采购人付费标准(采购人付费标准以内时长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以外时长费用,由中标人与服务对象自行协商解决,不由采购人支付。)
已享受“2022年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的老年人家庭。
已在试点社区享受“关爱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不再同时享受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待遇。
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由采购人付费的居家养老服务时长不超过45小时。
中度和轻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由采购人付费的居家养老服务时长不超过30小时。
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由采购人付费的居家养老服务时长不超过20小时。
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每人每月由采购人付费的居家养老服务时长不超过30-45小时。
★二、服务内容
1.对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基本医康养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4小时接受应急呼叫及处置(拥有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管理和服务团队)。
2.为享受“2022年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的老年人家庭提供送餐、喘息服务、理发、助浴、制作老年餐、起居照料、室内清洁7个服务项目。同时,中标人应采取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每月至少一次派出签约医护人员或护理人员,入户对服务对象进行血压、心率等基础健康项目检查,普及健康生活常识。中标人可根据老年人家庭照护需求,采取“一户一策”定制个性化服务包,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提供相应时长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3.为老年人提供持续、稳定、专业的服务。
考虑到农村老年人居住地较为分散的特点,对行动自如的老年人适合在集中场所开展服务,服务地点可选择已有的互助幸福院或利用村便民服务中心、闲置学校、民房、农家大院等场地。对于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服务方应合理安排时间和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三、服务要求
1、计划制定
制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计划。由中标人结合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和家庭照护需求,为老年人制定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计划。
中标人应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方案、养老服务方案、管理方案、风险防范机制、应急预案、培训方案等方面。
2、协议签订
由中标人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计划,若产生采购人付费标准以外时长的费用,需由中标人与服务对象协商约定收费标准。中标人要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服务安全预案与风险事项告知。
3.登记备案
由中标人为签约老年人办理家庭养老床位登记手续,建立服务档案,并报所属地区民政局备案。各地区民政部门要按要求将有关数据信息录入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和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做好更新维护。
四、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采购人按每小时30元折算。标准以内时长,由采购人支付;标准以外时长,由中标人与服务对象自行协商解决,不由采购人支付。
★4.报价要求:***。
★5.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
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
★6.开展培训
由中标人对提供上门服务的护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服务对象及同住人进行基本护理能力培训。中标人提前为上门服务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等相关服务保险。
★7.服务终止
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发生时,服务终止:
(1)签约服务对象去世;
(2)签约服务对象居住地变更;
(3)签约服务机构被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停;
(4)经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服务对象身体状况不再符合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服务对象范围的;
(5)其他导致服务终止的情形。
发生第(2)种情形时,服务对象可向变更后的居住地社区重新提出申请,就近签约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由相关街道及区县(市)民政局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后,继续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发生第(3)种情形时,相关区县(市)民政局应积极帮助服务对象从已中标机构中重新选定服务机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合同:
(1)提供虚假服务的;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有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间配合采购人或政府部门的各项工作,不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的;
(3)中标人未达到服务要求和标准,采购人要求整改,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不配合,或整改之后仍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
(4)采购人接收到关于中标人的负面投诉三次以上且拒不整改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了负面舆情的;
(6)存在欺诈和侵害老年人权益的;
(7)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涉嫌违法违规的,自动解除合同,一 ******规公司 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