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弋江区漳河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二标段总承包澄清公告
1.项目名称:***二标段总承包
2.标段名称:***二标段总承包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3.2支付分解表中:
原“(2)工程设备费及备品备件费: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签订的当月,支付该项工程设备总价的 30%;工程设备按批次进场并验收合格当月,支付该批次工程设备总价的 30%;试运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工程设备总价的 97%;余留 3%作为质量保证金。”
修改为:“(2)工程设备费及备品备件费: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签订的当月,支付该项工程设备预付款为总价的40%;工程设备按批次进场并验收合格当月,支付该批次工程设备总价的30%;试运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工程设备总价的97%;余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
(2)原招标文件附件:“芜湖市弋江区漳河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二标段初步设计图册”替换见本公告附件。
注:***,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
电话:***-****/****202
芜湖市弋江区漳河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二标段总承包答疑澄清第1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