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负压病房医用设备带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负压病房医用设备带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日 21:***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通过线上方式申领。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梦奇、周鑫 | ||
项目联系电话 | ****585、****963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栋35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姚梦奇、周鑫****585、****963 |
项目概况
某单位负压病房医用设备带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线上方式申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ABA-W3011
项目名称:***(二次)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医用设备带 | 1 | 批 | 99 | 98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等并具备验收条件。 | 乌鲁木齐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等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采购网(ccg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网(plap.****.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creditchina.****.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中心供氧系统、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设备若为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若非医疗器械,提供非医疗设备说明;(2)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3)另生产型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销售型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4)报价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时,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厂家或中国总代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文件(如为中国总代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须有总代与厂家关系的文件)。(5)所投压缩空气供应系统设备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日,每天上午9:***:***,下午1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明公司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qq.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3504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35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所投中心供氧系统、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设备若为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若非医疗器械,提供非医疗设备说明;
(2)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3)另生产型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销售型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报价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时,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厂家或中国总代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文件(如为中国总代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须有总代与厂家关系的文件)。
(5)所投压缩空气供应系统设备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限公司
地 址:***3504室
联系方式:***、周鑫****585、****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鑫
电 话:*******585、****963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tp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