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SZ)XZ0037
项目名称:***(广州新)机场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第12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原文:***.2.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或经评审合格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招标人确认后,可以进入两家或一家开标评标。
现修改为:***.2.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招标人:*********限公司
地址:***7、18楼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 ******限公司
地址:***园2栋B306室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ebidding.com
****-**-**日
信息来源:***://www.****.com/Bid/Bid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