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人武部新址(原区运输管理所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大洼区人武部新址(原区运输管理所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1 ****** 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原区运输管理所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删除文件中重复部分,以新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日 21时5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采购网相关通知。(三)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公寓1206室
联系方式:****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