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和征收土地公告公证服务 |
采购项目编码 | ************6 |
项目业主名称 |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
合同名称 |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和征收土地公告公证服务 |
合同编号 | ************6 |
合同总金额 | 3 ****** 00 |
履约人员 | |
服务期限说明 | |
服务内容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珠吉路以东,执信中学(天河校区)以南,用地面积为14000平方米。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3号)》第六条,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收土地公告还应当依法向公证机构申请进行现场公证,根据要求,拟在珠吉街道、吉山村、项目地块三处进行公示,且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示需满三十天、征收土地公告需满十个工作日,合计40天需要公证,并出具2份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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