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淇县护城河、龙须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淇县护城河、龙须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淇县护城河、龙须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评标结果公示
淇县护城河、龙须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开标会议于****-**-**日09:***(北京时间)***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龙须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2024-30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33 分
投标报价:****.00元
质量:***
监理服务周期:***(缺陷期1年)
资格能力条件:***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55
第二中标候选 ******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9 分
投标报价:****.00元
质量:***
监理服务周期:***(缺陷期1年)
资格能力条件:***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34
第三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4 分
投标报价:****.00元
质量:***
监理服务周期:***(缺陷期1年)
资格能力条件:***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36
三、评审结果公示期:
****-**-**日至****-**-**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电话:***-****
邮编:***
地址:***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 ******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日
附件: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累计办理时间:***
提交
提交人:
******限公司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
17:***
提交用时:
0天0时2分
交易业务科
办理状态:
同意
办理节点:
****-**-**
18:***
办理用时:
0天0时15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