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SY-202404QG-003001的澄清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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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通用施工)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张湾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招标编号:***-202404QG-003) 澄 清 公 告 各潜在投标人: 张湾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招标编号:***-202404QG-003),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内对于业绩证明材料描述不一致,现对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统一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者完工证明、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链接,以中标公示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以此澄清内容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限公司****-**-**日 |
递交时间 |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420000/0105/20****-**-**423aa0ca9224a64f41b5fcdc5097efa3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