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08-44****-**-**-882033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来电厂预留场地(临时灰场)回填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惠来电厂预留场地(临时灰场)回填工程 | |||||||||||||||||||
公示名称 | 惠来电厂预留场地(临时灰场)回填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日 9时0分 | |||||||||||||||||||
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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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中国能源建设集 ******限公司 | ********4X | 1 | 总报价(万元):********* 000000 | 合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资格情况:***证。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业绩情况:***;签订日期:***;竣工日期:***;平整面积33.46万m²。 | / | 资质资格:/ 业绩:/ | ||||||||||||
中国电建集团 ******限公司 | ********36 | 2 | 总报价(万元):********* 314516 | 合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资格情况:***证。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业绩情况:***×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工程场地平整项目;签订日期:***;竣工日期:***;平整面积24.18万m²。 | / | 资质资格:/ 业绩:/ | ||||||||||||
异议受理部门 | ******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揭阳惠来县靖海镇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王工、赖工 | 联系电话 | 0663-****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日18时17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日23时59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 |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
惠来电厂预留场地(临时灰场)回填工程[JG ****** 8]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日18时17分至 ****-**-**日23时59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中国能源建设集 ******限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 ******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万元) | ****** 000000 | ****** 314516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资质能力条件 | 资质:***证。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业绩:***;签订日期:***;竣工日期:***;平整面积33.46万m²。 | 资质:***证。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业绩:***×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工程场地平整项目;签订日期:***;竣工日期:***;平整面积24.18万m²。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 | /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X | ********36 |
评标情况 | 综合得分第一名 | 综合得分第二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限公司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人:*********限公司
日期:****-**-**日
信息来源:***://www.****.com/Bid/Bid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