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淡河支流芙蓉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报告招标公告
排淡河支流芙蓉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报告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单位 ******限公司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咨询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报告;
(2)项目地点:***沟;
(3)建设规模:***.4公顷,清淤约0.6万立方米,土方开挖约 2.8万立方米,土方回填约1.3万立方米;
(4)招标范围:***、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并取得批复。方案包括:***、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水保措施、水保监测、水保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等;
(5)完成项目的时间要求:***;
(6)最高限价:**5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5、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水土保持报告编制项目。
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 ******子公司 ,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日,每天上午9:***:***,下午3:***:***。
2、获取地 ******限公司 (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1# 楼3单元15楼),现场报名。
3、报名费用:***,售后不退。
4、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及业绩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标三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代理机 ******限公司
地址:***# 楼3单元15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