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4-11
2、采购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购内容:***#、2#、3#、8#、10#楼电梯安装及电梯门套零星工程和屋顶钢梯等
2.2交货期:***
2.3交货地点:***
2.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2.5质保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羊财公开招标-****-**-** | 金牛社区棚户区1#、2#、3#、8#、10#楼电梯安装及电梯门套零星工程和屋顶钢梯等 | ******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688号 | ****.82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金牛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徐飞(采购人代表)、黄学辉、崔庆龙、程华、朱建英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和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采购网》、《***服务平台》、《河南省***服务平台》、《***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方式:***,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
3.评标地点:***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
联 系 人:***
电 话:***-****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锦和商务中心B座13A02
联 系 人:***
电 话:****95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 话:****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