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 ******任公司 2024年第8次物资类公开招标变更公告2
项目状态:***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 | ****-**-** 16:***:*** |
开标(截标)时间 | ****-**-** 08:***:*** |
开标地点 | 铜陵 |
变更公告内容 | 详见附件 |
变更公告文件 | 下载变更公告文件 |
购买招标文件 |
信息来源:***://sgccetp.****.cn/portal/#/doc/doci-change/********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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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 ******任公司 2024年第8次物资类公开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1
招标人:*********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任公司
二零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任公司 2024年第8次物资类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铜陵 ******任公司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委托铜陵市 ******任公司 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批次项目划分1个标段(物资类),共含2个包,各包名称及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件《铜陵 ******任公司 2024年第8次物资类公开招标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sgcc.****.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 ******限公司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 ******限公司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 ******限公司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 ******限公司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 ******限公司 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 ******限公司 《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其他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一览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服务商须凭***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后,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20:*******-**-**日16:***“***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n/)”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
投标人***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00。
4.3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投标及报价。
4.4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64位操作系统。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次实行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登录“***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n/)进行操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流程请登录“***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
供应商注册服务热线:***-****;8259;8476;8392。
提交截止时间为:****-**-**日8:***
开标时间为:****-**-**日8:***
5.2逾期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服务平台”(http://www.****.com)、“***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招标文件发放、投标文件递交、谈判时间和地点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公司
地址:***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任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38@qq.com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日
招标公告附件
铜陵 ******任公司 2024年第8次物资类公开招标 | |||||||||
招标一览表 | |||||||||
物资类 |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报价方式 | 税费(%) | 专项资格要求 | 供货时间 | 质保期 | 付款方式 | 备注 |
1 | 狮子山高新区绿色能源产业基地一期项目110kv线路工程用110kV电缆采购 | 487.804 | 总价 | 13 | 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须具有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规格或更高规格的所投主要产品同类产品的检验报告/试验报告(检测报告) | 下订单后15-20日内 | 一年 | 电缆项目付款方式:***%。三个月后付到95%,质保金5%运行1年后付清。 | |
2 | 安徽铜陵莲湖(示范园Ⅱ)110kV输变电工程用混凝土采购 | 234.74 | 折扣率 | 13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仅接受混凝土厂家投标) | 下订单后7日内 | 一年 | 以当月实际供货量开具发票并交付给招标人,待招标人办理发票入库手续后,于次月付清发票金额 |
备注:
①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即可对公开招标一览表中所列的所有包号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任意一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只对某个包中的一个或部分品目进行报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②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不同包号的项目不得做在同一份投标文件内。
③上表中如包含采购部分及安装部分,税率参照技术规范书要求。
④上表中物资包2为折扣率报价,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⑤包1因铜价波动不可控,物资类电缆项目投标限价仅供参考价格,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不作为否决条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招标文件中所指“本招标项目”,均指其对应的“包”或“标段”。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
1.3.2 | 交货期 | 见招标公告。 | ||||||||||||||||||||||||||||||||
1.3.3 | 交货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已正式出版发行 ******限公司 技术要求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有明确规定的,以技术规范为准,技术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将参考技术要求文件评审,投标文 ******限公司 技术要求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的,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4)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制造商与其授权委托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17)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不适用。 | ||||||||||||||||||||||||||||||||
1.9.3 |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发出澄清 | 不适用。 | ||||||||||||||||||||||||||||||||
1.****.1 | 分包 | 不允许。(招标文件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 | ||||||||||||||||||||||||||||||||
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见招标文件。 | ||||||||||||||||||||||||||||||||
1.****.2 | 技术规范响应 | 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列明的技术参数进行逐项响应(应填写技术参数的具体数值等实质性内容,不得以“响应”、“完全响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和“按招标文件执行”等描述代替具体投标),否则将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不适用。 | ||||||||||||||||||||||||||||||||
1.****.4 | 偏差 | 投标的技术参数允许优于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偏差表中,若未在偏差表中列明的偏离部分,则视为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偏离。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本招标活动期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发出的澄清修改等函件。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无特殊声明,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 如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有差异,技术参数以技术部分为准,交货期、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质保期以商务部分为准。如技术规范书中的招标货物数量与货物清单有差异,以货物清单为准。 如招标文件中有设备或组件材料指定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的,均属于无效指定,以相应设备或组件材料的技术要求为准。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 | ||||||||||||||||||||||||||||||||
形式:***。招标人仅接受投标人上***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相应位置的澄清函。 具体操作方式:***→“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找到相应招标项目,发布澄清。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和时间 | 形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招标人一律视为已收到。 | ||||||||||||||||||||||||||||||||
形式:***。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 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招标人一律视为已收到。 | ||||||||||||||||||||||||||||||||
形式:***。 | ||||||||||||||||||||||||||||||||||
2.4 | 招标文件的异议 | 补充: 1.异议的提出应按附表格式填写《招标文件异议单》,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2.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关于利害关系的支撑材料。 3.不受理匿名或其他形式的异议。 4.潜在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如潜在投标人无特殊声明,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税率填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
3.2.4 | 最高限价 | 详见招标一览表。 | ||||||||||||||||||||||||||||||||
3.2.5 (1)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明细报价书”的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应表格。(折扣率项目可不提供)。 | ||||||||||||||||||||||||||||||||
3.2.5 (2) | 报价方式 | 详见招标一览表。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均不适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不接受资质业绩凭证单。投标人按“编制说明”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无须上传资质业绩凭证单。 □接受资质业绩凭证单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1年-2024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要求 | 见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6.2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要求之外的文件,评审委员会不作评审。 | ||||||||||||||||||||||||||||||||
3.7.3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 | 1.在互联网上,投标人使用本人的合法数字证书之私钥对所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字(电子)签名,使用招标人的合法数字证书之公钥对所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2.招标文件第五章和第六章中提供了格式文件的,投标人应按格式进行编制。对上述格式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未按格式进行签署的文件,被视为无效文件。 3.对于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仅需完成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整体电子签章。投标文件的签署应能***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供应商投标工具的校验。“投标专用章”***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文件不适用。 | ||||||||||||||||||||||||||||||||
3.7.4 | 投标文件效力 | □接受网盘递交方式 ***商务平台容量限制,要求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投标人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 不递交网盘的投标人,投标***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递交网盘的投标人,***商务平台上传内容重复的文件或存在不一致内容的,***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不接受网盘递交方式。 全***商务平台,投***商务平台提交全部投标文件。 | ||||||||||||||||||||||||||||||||
4.1.1 | ***交易平台加密投标文件的要求 | 投标人使用本人的合法数字证书之私钥对所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字(电子)签名,使用招标人的合法数字证书之公钥对所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4.1.2 | 投标文件封套 | 招标人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本条不适用。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
4.2.2 | 投标人***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1.投标人应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价格文件(投标函价格表、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生成完整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后加密提交。 2.投标人未***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提交投标报价的,或当众公示的开标一览表中不显示、显示为空白或乱码的投标报价,或投标人价格文件中的投标总价(或折扣率)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格(或折扣率)不一致的,或投标报价错误的,视为无效报价。如有价格调整,投标人应在截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重新报价,并重新生成全套价格文件以保持开标一览表与报价明细表(如有)、单价分析表(如有)的报价一致性。 3.投标人放弃全部或部分标包的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截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本章第5条规定进行解密公示,公示后的开标报价具有法律效力,如该投标人中标,后续合同签订受相关法律责任约束。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
4.2.4 |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可***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查看投标文件上传情况统计。递交时***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记录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
4.2.5 | 投标文件拒收 | 补充: 1.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将予以拒收。 2.以邮寄、现场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纸质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过程全***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在线进行 | ||||||||||||||||||||||||||||||||
5.2 | 开标程序 |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上传招***交易平台价格文件不足3家的项目不予开标; (3)投标人***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解密。开标内容***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向所有投标人公示。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开标过程中,如发生系统解密中断或解密速度异常缓慢等情形,招标人将迅速组织进行信息系统检查和维护,各投标人可以在任何具备互联网条件的环境自行登录系统,继续见证开标过程和开标内容,直到服务器未解密开标信息数据全部解密完成。 投标人的投标报***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示的电子报价为准;投标人可以***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见证监督开标过程。如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通信方式和异议格式向招标人提出。在评审中投标人的报***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示的电子报价为准。 (4)各投标人须于开标后24小时***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完成开标结果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结果已确认。 (5)整个开标过程由监督人员监督。 (6)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在任何具备互联网环境的地方***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并插入CA钥匙,验证开标信息是否准时解密,以及是否发生提前解密的情形,***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解密进程。 (7)价格公式中的浮动系数(须开标现场抽取的),在开标现场在监督下进行抽取,并通过互联网进行直播,抽取结***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 ||||||||||||||||||||||||||||||||
5.3 | 开标异议 | 补充: “投标人根据附件三格式填写《开标异议单》,并及时将该记录表在开标结束时间后1个小时内盖章扫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 ||||||||||||||||||||||||||||||||
6.1.1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 评审委员会构成:***。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限公司 相关规定组建。 | ||||||||||||||||||||||||||||||||
6.3.2 | 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评审委员会每包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招标人公示由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服务平台。 公示期限:***。 | ||||||||||||||||||||||||||||||||
7.2 | 评审结果异议 | 补充: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提出异议的为利害关系人,应提供关于利害关系的支撑材料。不受理匿名或其他形式的异议。 2.应按附件格式填写《评审结果异议单》,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传真电话,电子邮箱或传真电话详见中标候选人公示。 | ||||||||||||||||||||||||||||||||
7.4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
7.5 | 中标通知 | 补充: 招标人***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过公开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方式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投标人。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
7.7 | 签订合同 | 单独成册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为项目单位和中标人。 2.签订合同前,如果中标人所投的同类货物出现事故,事故原因查明并得到全面修复前,招标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上述事故包括但不限于:(1)因中标人产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起的安全质量事故。(2)中标人在国网系统内出现因严重质量问题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本次采购预估数量10%及以上)事件等情况。 3.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招标人将有权拒绝该中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 4.如同一包内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单位,中标人应分别与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时,取消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资格,并且招标人保留追究投标人缔约过失责任的权利。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不诚信行为按照《 ******限公司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做出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4.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7.7.1 | 取消中标资格 | 补充: 1.以银行保函方式开具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银行保函原件,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如中标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原件与投标保证金扫描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
7.7.4 | 资质能力核查 |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能力核查,如经核查其不具有承担投标项目的资质能力,或因其自身原因造成核查工作无法进行的,将视其不具备承担投标项目所需的资质能力,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不予签订合同。 | ||||||||||||||||||||||||||||||||
8.2 |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补充: 如果中标人有商业贿赂或欺诈行为,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认定为有商业贿赂或欺诈行为,将被宣布在一个不定期的时间内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拒绝其投标。商业贿赂指在招标、评审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投标人为影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行为而提供、给予任何有价物或好处的行为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投标人索取或接受投标人任 何有价物或好处的行为。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招标、评审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或虚构事实、虚假投标,从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旨在使投标价格成为人为的、无竞争性的价格,并使招标人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同一标包中,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包括价格、技术、商务和资质业绩文件中任一类别)时使用的计算机硬件网卡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电子化投标过程中在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提出澄清、提出异议、澄清回复、踏勘现场等阶段的联系信息一致,如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地址一致)。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保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如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整段内容一致(引用除外),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等) (6)不同投标 ******盖公司 印章、签字相同。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如同一标包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标包将被否决,同时招标人将依据《 ******限公司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 ||||||||||||||||||||||||||||||||
8.3 |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补充: 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馈赠或其他好处,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价格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评审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3.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征收率,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并按此进行合同结算,否则由此给项目单位造成的损失应由中标人承担。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佐证材料。 4.企业名称变更 凡资 ******的公司 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投标人自述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因说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相关证明材料。 5.若本项目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应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724号令)等国家有关法规,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6.招标代理服务费 (1)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包为单位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见下表。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将承担由此导致的不利信用评价风险。 (3)根据中标金额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合同执行金额大于或小于中标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均不做调整。 (根据招标人与代理机构的代理合同进行约定) 7.离线投标工具将通过技术手段自动获取投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计算机硬件信息(包括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并在生成的投标文件中显示。获取的计算机硬件信息将仅用于本次评审过程,投标人应知悉并允许。 投标人应做到,一是放开文件编制计算机的相关防护设置,以保证投标工具正常获取相关信息;二是避免将与投标无关的保密信息存放于投标用计算机中,避免相应保密信息的泄露。 8.中标人 ******限公司 招标采购产品其他供应商的贴牌代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否则将根据《 ******限公司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为保证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含外购外协供应商)具有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含外购外协供应商)的投标信息真实性和是否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进行核实,对不配合核实工作,或经核实投标信息不真实准确,或经核实不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能力的,取消中标资格。对提供虚假投标信息的,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10.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编制要求: (1)***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操作要求进行上传。投标人单个标包内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不能超过:***,价格文件30M,技术文件60M。 (2)需分别完成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电子签章,投标工具默认盖章至文件首页,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标明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应打印并进行线下签字或盖章,然后以图片格式插入编制的文件中。 投标文件的签署应能***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投标工具的校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了格式文件的,投标人应按格式进行编制。对上述格式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未按格式进行签署的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3)投标人可参考如下制作和压缩方式缩小投标文件容量: 投标人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仅提交必需的文件。 无需证明材料的投标部分,尽可能使用文字编辑,避免扫描图片。 优先使用黑白图片,分辨率为1024*768,更大尺寸图纸按比例适量增加。 图片压缩按照分辨率为150ppi/96ppi进行普通画质压缩,辅助使用OFFICE批量压缩工具。 投标人按照压缩建议生成的文件以满足屏幕清晰阅读即可,8-10张A4纸张大小图片应控制大小至1M以内。 对于图片类文件,可使用压缩软件进行压缩后插入WORD中上传系统,WORD中插入页面方向应为纵向。 可编辑文件应保存为docx或xlsx格式。 11.网盘文件(如有)按以下要求上传:1)技术补充文件以分包为单位,商务补充文件以分标为单位,分别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包仅支持zip格式),批量勾选所投标包加密提交。压缩包内目录结构参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进行编制。 2)加密后的单个文件大小须小于1G。请各投标人在保证内容清晰识别的前提下,优化压缩方式或精简文件,将大小控制在范围内。 对于网盘内不可读取的文件将不作评审;对于网盘投标文件提交不完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网盘文件内容***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的内容为准。 | ||||||||||||||||||||||||||||||||
11 | 代理服务费 | 中标服务费:***[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代理服务费。以实际执行情况收取全部代理服务费,多退少补。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任公司 账号:********673 收款人地址:***6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摘自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注:***。例如:*****0万元 ,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 ****** )×0.55%=**5万元 ( ****** 0)×0.35%=14万元 ( ****** 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4 招标项目名称:***。
1.1.5 工程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1.2.2 资金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
1.3.2 交货期:***。
1.3.3 交货地点:***。
1.3.4 技术性能指标:***。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其附表;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商务技术偏差表;
(4)明细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7)技术支持资料;
(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另行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交易平台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招标人***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 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6.3.1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 因铜价波动不可控,物资类电缆项目投标限价仅供参考价格,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不作为否决条件。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审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审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对投标服务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和其他材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竞价无效,若已签订合同,招标人将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服务商对招标人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成交资格。
3、若中标服务商拒不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招标人有权采用上述办法依次选取中标候选服务商进行递补,或重新采购。
附件一:***
问题澄清函
编号:
(投标人全称):
XX(项目名称)评审委员会,对你方(产品名称)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委托XX公司发出澄清函,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间)***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回复,任何迟到的回复将被视为无效。
XX(项目名称)评审委员会
XX年XX月XX日
附件二:***
问题的澄清
(编号:***《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项目名称)评审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三:***
招标文件异议单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异议人名称: | 异议人类型: □潜在投标人 □其他利害关系人 |
联系人:***: 电子邮件: | |
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 日期: |
开标异议单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
联系人:***: 电子邮箱: | ||
异议受理场所:□开标现场 □非开标现场 | ||
异议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 ||
答复: | ||
异议受理工作人员签字:***:*** 招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 ||
受理说明 | 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按本表格式填写。 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按本表格式填写,并在开标结束时间后1个小时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
评审结果异议单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异议人名称: | 异议人类型: □潜在投标人 □其他利害关系人 |
联系人:***: 电子邮件:***: | |
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 日期: |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2.1 | 初步评审标准 | 初步评审标准 | 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之二:*** |
2.2.1 | 分值构成 | 分值构成 (分技术商务评审得分和价格评审计算得分两部分构成,无其他评分因素。两部分权重分别见对应编列内容,满分100分) | 分值构成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之五 |
2.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见本章2.2.4(2)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见本章2.2.4(2) |
2.2.4(1) | 评分标准 | 商务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4(2) | 评分标准 | 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评分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之四 |
2.2.4(3) | 评分标准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无 |
3.1.2 | 其他评审规则 | 无 | 无 |
3.1.3 | 评审程序 | 算术错误修正 | 无 |
3.3.4 | 投标文件的澄清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在评审过程所有澄清未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时间回复,视为无效。 评审阶段的澄清从发出到***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完成。 |
3.4.3 | 评审结果 | 排序和推荐中标 | 1.招标人根据包划分、潜在投标人数量及其资格能力和生产要素配置,在保证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就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最多数量作出规定。 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最多数量不做限制 2.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推荐该包剩余有效投标人中评审总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中标数量不受上述中标数量限额的限制。 |
3.4.4 | 评审结果 | 未中标解释 |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不中标的可能。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解释。 |
评审办法前附表之二:***
1.本章2.1款初步评审标准见下表,包括2.1.1形式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根据本章3.1.1、3.1.2、3.1.3款初步评审关于投标文件否决之规定,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下表所列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否决情形如下表所示,评审委员会仅依据表中所列明的支撑材料和判定标准进行评审。
序号 | 评审内容 | 否决情形 | 否决事项 |
形式评审 | 格式内容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未按招标文件要***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制作并上传凭证单,或因投标人删除了系统文件导致凭证单索引的核实信息无法查看的。 | |
形式评审 | 格式内容 |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形式评审 | 文件签署 | 对格式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未按格式进行签署的,如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未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未经投标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章)的);使用投标专用章未附有效的投标专用章与公章具有同等效力说明的。 | |
形式评审 | 文件签署 | ***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无电子签章,或者电子签章无效的,或者电子签章名称与投标人不是同一人的。 | |
响应性评审 | 澄清修改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撤销投标文件或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 |
响应性评审 | 澄清修改 | 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响应性评审 | 交付期限 | 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交货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不接受评审委员会依法所作的修正价格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限价(包括具体金额、计算方式),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剔除角和分的数值后超过最高限价的。因铜价波动不可控,物资类电缆项目投标限价仅供参考价格,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不作为否决条件。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构成招标文件规定为无效报价的;开标一览表中显示为非报价数值的。投标报价小数点错误导致单价总价都出现明显错误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修正原则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后,投标价格仍出现数值与货币单位不对应,即出现了明显的百倍至万倍高于正常水平的报价(如把“投标函价格表”中的“万元”当成“元”进行报价)。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担保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供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有效证明的(未提供有效证明是指未提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也未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单保费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保单未体现保费是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或未提供保单查询途径或提供的查询途径招标人无法查询的;以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如对上述格式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未按格式进行签署)。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范围 | 投标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偏差的,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偏差 | 投标人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偏差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期限 |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响应性评审 | 税率错误 | 不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 | |
资格评审 | 法定否决 | 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验收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要求并对其进行响应等),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且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 ******限公司 及其所属单位招标活动的任何投标也将被否决。 | |
资格评审 | 法定否决 | 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或根据投诉举报经核实认定为串通投标或联合围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同时招标人将依据《 ******限公司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 |
资格评审 | 法定否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 |
形式评审 | 参数接口 | 投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或产品型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一般技术参数超出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对于规定接口要求的产品,投标文件对一次接口、二次接口、土建接口的响应与招标文件不符的。 | |
资格评审 | 质量否决 | 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 | |
资格评审 | 主体不符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资格评审 | 丧失履约能力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资格评审 | 失信惩戒 |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 |
资格评审 | 失信惩戒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审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查询结果为准)。 | |
资格评审 | 行贿记录 | 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 |
资格评审 | 不良行为 | 根据《 ******限公司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或投标人存在触发《 ******限公司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或投标人存在触发《 ******限公司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不满足本次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不满足本次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的 | |
资格评审 | 主体不符 |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制造商与其授权委托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招标人有权对厂商进行资质能力核查,如经核查该厂商不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及工艺控制、生产人员、元器件及产品检测能力等资质能力,或因厂商自身原因造成核查工作无法进行的,将视厂商不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资质能力,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 |
资格评审 | 主体不符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
资格评审 | 主体不符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
资格评审 | 主体不符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 | |
资格评审 | 主体不符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质证书或生产许可证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变更证明 | |
资格评审 | 主体不符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
资格评审 | 主体不符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
资格评审 | 资信不良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
资格评审 | 主体不符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
其他事项 | 其他事项 |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否决投标的其他条款的 | |
资格评审 | 无效代理 | 对于代理商投标,未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有效授权的。 | |
... | ... | ... | ... |
评审办法前附表之三:***、技术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满分值 |
1 | 企业综合实力 | 1、企业综合实力、类似业绩履约情况(若提供满足条件的业绩证明资料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 | 20分 |
2、相关资质或获奖证书情况优良5分,一般3分,差1分,没有0分。(0--5) | |||
3、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的能力优良12-9分,一般8-5分,差4-1分,没有0分。(0--12) | |||
2 | 企业信用及财务状况 | 根据投标人资信证明、履约信誉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按优秀:***-10分;一般:***-7分;差0-3分。 | 10分 |
3 | 所用设备或产品材质 | 1、设施、设备的先进性:***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规格或更高规格的所投主要产品同类产品的检验报告/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得2分。(10分) | 20分 |
2、设施、设备的使用水平:***-7分,一般6-3分,差2-1分,没有0分。(0--10) | |||
4 | 工艺性能、技术指标 | 1、设备或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性:***-4分,一般3-1分,不好0分。(0--5) | 20分 |
2、技术指标成熟性:***-4分,一般3-1分,不好0分。(0--5) | |||
3、质量稳定性、安全可靠性:***-4分,一般3-1分,不好0分。(0--5) | |||
4、检验报告指标完整性:***-4分,一般3-1分,不好0分。(0--5) | |||
5 | 售后服务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运输方案、保险方案、售后方案等响应情况,横向比较。好5-4分,一般3-1分,不好0分。(0--5) 根据供应商编制的服务方案中本地化服务能力、服务安全质量技术保证措施、操作流程及操作注意事项、安全教育培训等以及供应商编制的服务承诺。好5-4分,一般3-1分,不好0分。(0--5) | 10分 |
6 | 履约评价分 | 按照“谁使用谁评价,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单位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酌情打分。 | 20分 |
评审办法前附表之四:***
1.1 评审基准值:***为评审基准值。
各投标人报价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价格分=100×基准价/评审价。
1.2价格得分=100-100×n×(|投标人的评审价-基准价|/基准价)。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当投标人的评审价≥基准价时,n=1;
当投标人的评审价<基准价时,n=2。
基准价=A×(1-c)
式中:
A----评审基准值(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算术平均值×(1-c),下浮系数c在0.01、0.02、0.03、0.04、0.05中选取,在评审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注:***:***、商务初评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并按以上公式折算后的价格。
评审办法前附表之五:***
本项目采用权重计分法。其中报价得分满分100分,所占权重为60%,商务技术得分满分100分,所占权重为40%。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技术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的,由招标人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
(2)技术部分:***;
(3)投标报价:***;
(4)其他评分因素:***。
2.2.2 评审基准价计算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3.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评审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审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审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单独成册
供货要求
技术规范书(另附)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下载本项目的SGCC包,点击供应商投标工具(以下简称“投标工具”)中“导入”按钮,弹出“选择投标部分”窗口,勾选“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部分(本项目无需勾选“资质业绩文件”选项),单个或批量导入SGCC包。
参考以下格式
序号 | 内容 | 提交方式 | 是否有格式要求 | 投标工具上传端口 | |
电工交易专区 | 网盘 | ||||
一 | 价格文件 | “价格文件”端口 | |||
1 | 投标函及附件 | √ | √ | 供应商投标工具按包投标后自动生成 | |
2 | 报价书(明细报价表) | √ | √ | 供应商需上传对应的清单明细到报价文件 | |
二 | 商务文件 | “商务文件”端口 | |||
1 | 商务偏差表 | √ | √ | ||
2 |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本项目无) | “商务部分(附加)”端口 | |||
3 | 补充文件 | √ | √ | “补充文件”端口 | |
3.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 √ | ||
3.2 |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 | √ | |||
3.3 |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扫描件) | √ | |||
3.4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 √ | |||
3.5.1 | 符合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 √ | |||
3.5.2 | 查询报告及截图 | √ | |||
3.6 | 财务状况(如有) | √ | √ | ||
3.7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之三“商务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 √ | |||
3.8 | 投标人自述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因说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相关证明材料、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 √ | |||
3.9 | 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按包要求提供) | √ | √ | ||
3.10 | 供应商关于配合开展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承诺函 | √ | |||
3.11 | 其他 | √ |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端口 | |
三 | 技术文件 | “技术文件”端口 | |||
1 | 技术偏差表 | √ | √ | ||
2 | 专项投标文件 | √ | √ | “专项投标文件”端口 | |
2.1 | 业绩文件 | √ | √ | ||
2.2 | 技术特性参数表(本项目不需要) | ||||
2.3 | 货物组件材料配置表(本项目不需要) | ||||
2.4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 √ | |||
2.5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之四“技术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 √ | |||
2.6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 √ | |||
2.7 | 技术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如有) | √ | |||
2.8 | 售后服务保障及承诺(如有) | √ | |||
2.9 |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如有) | √ | |||
2.10 | 生产场地、生产能力及剩余产能列表、厂房面积(如有) | √ | |||
2.11 | 生产装备(如有) | √ | √ | ||
2.12 | 调试试验场所、试验检测设备(如有) | √ | √ | ||
2.13 | 制造工艺(如有) | √ | √ | ||
2.14 | 认证证书(如有) | √ | √ | ||
2.15 | 主要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及其相关证书(如有) | √ | √ | ||
2.16 | 检测检验报告(包括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鉴定报告、检定报告、校准证书或报告、检测试验报告等相关报告)(按包要求提供) | √ | |||
2.17 | 其他 | √ |
说明:
1.与招标投标评审无关的文件或材料,编入不作评审。
价格文件
(一)投标函及附件(在投标工具在线填写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填写路径:***-选择分标-选择分包-按钮“编辑”-页签“已标价货物清单行报价”-填写“未含税单价”和“税率”-按钮“校验并保存”)
1.投标函格式(以投标工具中嵌入的格式为准)
投标函
致:***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货物招标(分标编号)标包(包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写万元 (¥)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产品及其服务,并承诺除了在商务偏差表中明示的偏差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如有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或我方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有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期限内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主体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所属合同签约主体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提供投标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第3.4.4项款关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缴纳中标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公司对合同条款的承诺详见投标函附录。
7、我方完全理解并郑重承诺如下:
(1)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10)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
(11)同意并接受《 ******限公司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全部条款内容。
(12)我方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13)承诺践诺,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响应、供货合同的约定,生产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保证出厂设备质量。增强企业全员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14)诚信至上,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招投标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采用不正常手段从事非正常投标活动,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坚决杜绝违规转分包,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标、虚假投标、联合串标、恶意违约等不诚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用户的监督。
(15)严格管理,强化制造过程质量控制。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从产品设计、原材料组部件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的质量管控,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16)积极主动,大力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和售后服务制度,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追溯、召回和处理,对违反规定或约定的行为,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现场的技术支持,加强设备运行后的信息跟踪和售后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
(17)重视研发,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选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发展环保型、节约型、高能效技术,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实施以质量诚信为核心内容的品牌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创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18)我方承诺,我方及外购外协供应商(如有)将 ******限公司 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如我方或外购外协供应商(如有)未配合,或投标信息不真实准确,或经核实不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能力,我方同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如我方或外购外协供应商(如有)提供虚假投标信息,我方同意接受被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后果。
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 ******我公司 是否违反承诺, ******贵公司 相 ******我公司 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 ******贵公司 ******我公司 的处理 ******我公司 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名称: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职务:
传真:
邮编:
报价文件(明细报价书,服务商根据招标文件中给定的采购清单进行编制后传,报折扣率项目可不提供明细报价书)。报价明细书(***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路径:***-选择分标-选择分包-按钮“编辑”-页签“已标价货物清单行报价-报价文件”-按钮“维护报价文件”)
报价明细表
明细报价书 | ||||||
分包编号:*** | ||||||
项目名称: | 含税价(元)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说明 | 单价 | 小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总价)(元) | 小写 | |||||
大写 | ||||||
备注: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给定采购清单品目内容及数量进行明细报价,不得删除或更改品目或数量。如未给定采购清单,服务商可自行根据项目内容列明明细报价。 2.明细报价书中工程量乘以单价等于小计,建议使用附件excel表格式进行计算,小计累计与合计应计算正确。数值不允许擅自进行四舍五入的化为整数,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合计(总价)金额必须与系统填报的“价格投标文件”总金额保持一致。 4.明细报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5.物资类设备采购需根据相应的图纸和技术规范书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清单。 |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 |
二、商务文件
商务偏差表(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条款 偏差说明 | 是否响应 | 说明(如有偏差,请在此列注明) |
交货期要求 | ||
质保期要求 | ||
付款方式要求 |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技术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技术条件提供对应服务。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盖公章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
注:***,无偏差也需填写此表并提供。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
股东或上级管理单位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股东1 | …… | …… |
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应提供其股东(企业或自然人)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查询的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上级管理单位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对提供虚假信息的投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判定为虚假投标。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副本
(此处粘帖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扫描件)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扫描件)
(此处粘帖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是“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等“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
5.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5.1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提供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年检证明,依据国家最新政策年检证明为相关年检机构官网自助查询结果的,需在线或截图打印放入标书中,过期且无有效年检证明的资质证书无效,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文件文字和图片清晰可辨,不存在遮挡、错乱、模糊等情况,否则会导致投标被否决。
5.2查询报告及截图
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cn)、“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生成报告或打印截图(查询日期应在首次投标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无法在此系统查询到的投标人(如律师事务所)无需提供)
信用中国查询截图示例如下:
若企业不在信息公示“信用中国”范围内,请提供承诺,自行盖章并对其负责
承诺函
铜陵 ******任公司 :
我司因 ,不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所以无法在“信用中国”系统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我公司承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符合投标人的相关条件。
投标服务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示例如下:
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请投标服务商自行检查所提供的文字和图片清晰可辨,不存在遮挡、错乱、模糊等情况;因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而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执业机构,需另行提供承诺函。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
若企业不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范围内,请提供承诺,自行盖章并对其负责
承诺函
铜陵 ******任公司 :
我司因 ,不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所以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我公司承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投标人的相关条件。
投标服务商:(盖单位章)
年____月____日
天眼查网站企业架构图、企业关系图查询截图示例如下: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之三“商务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7..投标人自述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因说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相关证明材料、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8.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若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要求出具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可不提交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如授权书为外国(地区)制造企业在华依法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为代理商出具的,该代表机构还应提供该外国(地区)制造企业对常驻机构从事该项行为的许可或授权文件,并提供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常驻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日期:
致:***__(招标人)
我方__________(制造商名称)是根据_________(国家名称)的法律成立的一家原厂制造商,主营业地点设在__________(地址),兹指定和任命根据__________(合格货源国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__ ******理公司 地址)的 __ ******理公司 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第__________号(明确招标编号及包号)_______项目(明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___________(明确产品名称、型号)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兹授予_____ ******理公司 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认可和确认__ ******理公司 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保证_____ ******理公司 名称)为我方授权参加本项目本子包/包投标的同一型号设备的唯一代理商,并承担有关投标产品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等属于制造商应当承担的产品责任。
我方保证对本次投标行为和中标后的合同履行与_____ ******理公司 名称)承担连带责任。
我方于XX年XX月XX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函的制造商:***(盖 章)_____
签字:(签字)
9.其他
格式9.1. “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铜陵 ******任公司 :
为积极配合铜陵 ******任公司 防范和遏制采购活动中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 ******贵公司 招标活动中,保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 ******网公司 “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高电网设备质量倡议书”,提升电网本质安全水平,实现质量强网,一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我公司已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已取得招标方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j)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k)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m)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规情形。
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
同意并接受《 ******限公司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全部条款内容。
诚信至上,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招投标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采用不正常手段从事非正常投标活动,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坚决杜绝违规转分包,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标、虚假投标、联合串标、恶意违约等不诚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用户的监督。
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 ******我公司 是否违反承诺, ******贵公司 相 ******我公司 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 ******贵公司 ******我公司 的处理 ******我公司 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9.2.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铜陵 ******任公司 :
我公司承诺如下:
自本次招标开始前三年内,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特此承诺。
******我公司 上述承诺存在欺瞒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并自愿接受铜陵 ******任公司 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服务商(盖章):
日期:***
格式9.3“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格式
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
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我单位和我本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不参与围标串标,不发生以下情形:
(1)同一项目(标段)中,不同服务商之间相互持股、不同服务商法人治理结构人员及投标联系人相互交叉担任。
(2)同一项目(标段)投标文件中,不同服务商错误一致或自拟部分的内容完全雷同。
(3)同一个投标联系人,在投标文件递交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
(4)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代表两个(含两个)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标段)现场谈判。
(5)同一项目(标段)不同服务商的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6)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由他人代签。
(7)同一项目(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
******电公司 系统职工(含全民工、集体企业员工、农电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从事盈利性经营活动或持股的服务商参与服务类采购投标。
(9)其他围标串标及违反党风廉政要求的情形。
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违反上述情形,愿意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暂停成交资格、列入黑名单等不良行为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服务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上传投标工具路径:***-选择分标-按钮“编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批量管理”-按钮“文件上传”)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页) (粘贴处) |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页) (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页) (粘贴处) |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反页) (粘贴处)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
年 月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盖公司 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或任何其他印章代替。
2.若被授权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如未特别声明,则任一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文件、协议、合同或处理的相关事务均应视为有效。
3.提交的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因ECP2.0功能限制,部分文件仅可上传word格式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资料等建议盖章扫描后以图片方式添加后上传。
三、技术文件
1.技术偏差表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条款 偏差说明 | 是否响应 | 说明(如有偏差,请在此列注明) |
技术规范要求 |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技术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技术条件提供对应服务。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盖公章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
注:***,无偏差也需填写此表并提供。
2.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如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报告及证书有要求,须按照所注明的要求提交相关报告及证书的复印件。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之三“技术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5.技术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等
6.售后服务保障及承诺
7.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8.生产场地、生产能力及剩余产能列表、厂房面积
9.生产装备(如有)
生产装备(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包名称:***,包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使用年限 | 制造商原产地 | 保障产品工艺 质量的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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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
编制说明: 1.“保障工艺质量的作用”解释为该工艺设备具体承担制造或保障工艺的具体用途。 2.“设备名称”为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写主要设备。 3.请据实填写表中信息数据。 4.提供表内对应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和采购合同扫描件的关键页作为证明支持材料即可,发票扫描件和采购合同扫描件应进行编号,且应与该表格对应设备的序号一致,并按顺序编制。 |
10.调试试验场所、试验检测设备(如有)
调试试验场所、试验检测设备(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包名称:***,包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最近检定时间 | 制造商原产地 | 试验项目 |
1 | ||||||
2 | ||||||
3 | ||||||
编制说明: 1.“最近设备检定时间”解释为该试验设备最近一次质检时间。 2.根据自身情况填写证明自身试验能力的主要试验设备。 3.请据实填写表中信息数据。 4.提供表内对应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和采购合同扫描件的关键页作为证明支持材料即可,发票扫描件和采购合同扫描件应进行编号,且应与该表格对应设备的序号一致,并按顺序编制。 |
11.制造工艺(如有)
制造工艺(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包名称:***,包号:***
工艺环节名称 | 主要关键措施 | 保障产品性能质量的作用 |
1 | ||
2 | ||
3 | ||
编制说明: 1.请概要填写本企业保障提升产品性能质量主要工艺有哪些、主要特点是什么。例如产品设计、原材料控制、制造过程控制等。 2.供应商在填写该表格内容时,可从工艺技术、生产工序等方面填写,但不要过多文字描述。 |
12.认证证书(如有)
认证证书(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包名称:***,包号:***
信息事项 | 认证机构 | 证书编号 | 认证事项范围 | 有效期限 |
……. | ||||
编制说明: 1.供应商根据本企业已取得的认证进行填写,数据为截至投标截止日数据。 2.“认证事项范围”为认证证书中列明的所认证的产品范围。 3.“有效期限”一栏中按照“有效期至XX年XX月XX日”格式填写。 4.请据实填写表中信息数据,提供对应认证证书扫描件。 |
13.主要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及其相关证书(如有)
主要技术人员(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包名称:***,包号:***
序号 | 岗位 | 现担任职务/专业 | 工作经历 | 通讯电话和地址 | 备注 |
1 | 技术总负责人 | ||||
2 | 生产进度负责人 | ||||
3 | 产品质量责任人 | ||||
4 | 工厂试验负责人 | ||||
5 | 现场项目负责人 | ||||
6 | 现场安装调试负责人 |
14.检测检验报告(包括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鉴定报告、检定报告、校准证书或报告、检测试验报告等相关报告)
15.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