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JSZC-320292-PXGJ-C ****** 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1号楼17楼造价七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320292-PXGJ-C ****** 2
项目名称:***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7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2、服务地点:***。
3、就餐情况及要求:
(1)周一至周日:***。晚餐用餐人数约5人。
(2)供应商提供午餐及值班人员晚餐,每日提供。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高送餐标准,以实际任务单要求金额为准。
(3)餐标标准:***:***,晚餐:***,每餐应保证至少两大荤、两素、一汤、水果或酸奶。
4、最高限价:***。(单项最高限价:***:***,晚餐:***)
5、服务期:***。
6、服务标准:***、色香味美的食品,满足太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餐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8.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10月~2024年3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0月~2024年3月缴费证明,如果企业成立不满6个月,则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
9.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10月~2024年3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0月~2024年3月缴费证明,如果企业成立不满6个月,则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 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9:***-11:***,下午13:***-1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号楼17楼造价七部
方式:***,需要提交的材料:***(备注好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北京时间)
地点:***O2号楼1楼102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09:***(北京时间)
地点:***O2号楼1楼1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限公司
单位地址:***
联系人:***、王燎原
联系电话:****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燎原
电话:****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