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街道王家下河社区商品房改造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街道王家下河社区商品房改造提升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街道办事处王家下河社区 | ||
行政区域 | 青岛市 | 公告时间 | ****-**-**日 11:***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453 | ||
采购单位 |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街道办事处王家下河社区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工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岛福峥钰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汉川路318号-26-26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经理****45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造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各有关投标人:
青岛福峥钰 ******限公司 受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街道办事处王家下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街道王家下河社区商品房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号:*********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于****-**-*****采购网发布了公告,现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现变更为: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规定;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现变更为: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下午13:***:***。
招标公告及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26-265
电话:****453
联 系 人:***
青岛福峥钰 ******限公司
****-**-**日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26-265
联系方式:*******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453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