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1 ****** 14
二、项目名称:***(一期)植被处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一期)植被处置工程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190,000(元)
评审总得分:***.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一期)植被处置工程
服务类
名称:***(一期)植被处置 工程(C****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服务范围:***(一期)植被处置
服务要求:***,其中报价包含植被转运、集中焚烧、残渣处置、制度管控、焚烧物的运输、保管、检测、管理、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赵秀莲、刘敏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一期)植被处置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发政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及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辽价发[2013]005号”通知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5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7号楼1单元1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