麾村中心幼儿园食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限公司 受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麾村中心幼儿园的委托,就麾村中心幼儿园食堂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麾村中心幼儿园食堂改造工程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工程地点:***
2、招标范围:***(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工期:***。
4、质量要求:***。
5、本项目预算价11 ****** 45元,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1 ****** 45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书为无效标书。
6、评标办法:***。
7、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年年底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第二年年底且结算审定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70%,第三年年底付清余款(工程结算审定价-已付工程款-质量保修金),留工程结算审定价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8、工程结算方式:***。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一)公示时间:****-**-**日起至****-**-**日止。集中报名时间:****-**-**日14:***-17:***,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资料地点:*********限公司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大运路4号5幢)。招标文件售价:***/份(不退)。
(三)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具体内容如下:①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④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
注:***,并加盖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无需入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缴纳(不接受支票、电汇、现金,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缴纳)。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开标时提交保证金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等原件。
3、保证金收款单位:*********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账号:********0618,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日上午9:***(即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限公司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大运路4号5幢)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日上午9:***
开标地点:*********限公司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大运路4号5幢)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公司:*********限公司
联系人:***:****209
邮箱:****3@qq.com
九.免责条款:***、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本公告在政府信息公开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人民政府发布。
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麾村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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