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白泉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信用社旁)招租项目询价公告
******限公司 舟山分公司受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定海区白泉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信用社旁)招租项目进行询价招租,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1.项目名称:***(信用社旁)招租项目。
2.招标单位:***。
3.项目地点:***。
4.招标内容及范围:***(信用社旁)(约500平方米)进行招租。
5.承包期:***。其中三年内不回收房屋,剩余两年看村集体需要。
6.投标人合格条件:***(****-**-**日之前出生),70周岁以下(****-**-**日之后出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和平村村民,以户籍为准。
7.最低底价:***/年,报价加价幅度为500元或500元的倍数,否则报价无效。
8.选取方法:***。(若最高价为多人相同的,开标现场再次报价,报价规则现场宣布。)
9.报名时间、地点:*******-**-**日至****-**-**日(上午09:***-11:***,下午14:***-16:***)至浙 ******限公司 舟山分公司(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建设大厦B座11楼)报名,报名时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项目询价文件工本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10.投标保证金:***,开标截止时间前现金交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未中标者,在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暂不退回投标保证金。
11.开标时间:****-**-**日14:***。
12.开标地点:***。开标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3.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三份,需密封,若未密封,代理单位不承担泄密责任。
14.其他:
14.1报名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开标室的,视作放弃。报名人原则上亲自参加投标,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开标的,需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其他与本次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议室。
14.2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天之内与招标单位签订租赁协议。且在租赁协议签订时当天一次性支付前三年租金,剩余两年可一年一付,投标保证金当作押金,待租期满后退回。如中标人放弃,投标保证金没收不予退回。本项目重新招标。
15.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684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舟山分公司
代理单位联系人:***:****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