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废旧物资处置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 2024-04-23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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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 ******限公司 2024年度废旧物资处置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水 ******限公司

2024年度废旧物资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1、竞价条件

现重庆水 ******限公司 (以下简称:***)拟对2024年度我司供水区域范围内产生的废旧水表、阀门铸管、钢管等废旧物资进行公开变卖处置,现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废旧物资接收处置单位(以下简称:***)。

2、拟出让废旧物资概况

2024年度废旧物资处置项目竞价清单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地点

暂估数量

单价(最低起竞价)(单位:***/计量单位)

暂定合价(最低起竞价)

(单位:***)

计量方式

1

旧表箱、球管、铸铁、铸铁件、井座盖、控制箱、旧阀门

指定地点

10(单次数量待定)

以2023年12月《重庆工程造价》重庆市材料信息价中热轧钢板(Q235B δ=6-10)含税价4920元/吨为基础下浮62%,即合同生效当月的第一个自然季度(如2024年4月合同生效,则合同生效当月的第一个自然季度即为****-**-**月)最低起竞价为4920*(100%-62%)= ****** 6元

(注:***=(投标人总价报价/最低起竞价总价)*此列相应清单项对应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自合同生效当月的第二个自然季度首月起,按此表后备注的调价原则执行。)

18696

过磅

2

钢管、水泵、钢管件

指定地点

20(单次数量待定)

以2023年12月《重庆工程造价》重庆市材料信息价中热轧钢板(Q235B δ=6-10)含税价4920元/吨为基础下浮60%,即合同生效当月的第一个自然季度(如2024年4月合同生效,则合同生效当月的第一个自然季度即为****-**-**月)最低起竞价为4920*(100%-60%)=1968元

(注:***=(投标人总价报价/最低起竞价总价)*此列相应清单项对应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自合同生效当月的第二个自然季度首月起,按此表后备注的调价原则执行。)

39360

过磅

3

PE管、PE管件、PE分水器、三通分水器、钢塑管

指定地点

5(单次数量待定)

2500

12500

过磅

4

DN15(含)-DN25(含)水表

指定地点

5000(单次数量待定)

4

20000

计数(仅水表,不含表头子及其他)

5

DN25(不含)-DN100(含)水表

指定地点

100(单次数量待定)

6

600

计数(仅水表,不含表头子及其他)

6

DN100(不含)以上水表

指定地点

50(单次数量待定)

8

400

计数(仅水表,不含表头子及其他)

7

变压器

指定地点

1(单次数量待定)

5000

5000

过磅

8

电机、空调

指定地点

1(单次数量待定)

3000

3000

过磅

9

铁皮、螺栓、电缆等混合型杂物

指定地点

0.5(单次数量待定)

1800

900

过磅

最低起竞价总价(单位:***)

100456

具体处置内容由出让人确定,本次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备注:

1.(投标人总价报价/最低起竞价总价)*100%*出让人各项物资最低起竞价单价即为投标人对应物资投标单价,计算过程中的百分率以%为单位,计算出的投标单价以元为单位,均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上价格含投标人在处置过程中的处置费用、人工费、拆除费用、上下车费、运输费、搬运费、过磅费、保险费、措施费、现场清理费、利润以及处置过程中的安全费用等与处置相关的费用。

2.合同期限为暂定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期满或中标总价金额履约完成,则合同自动中止/终止,但合同存续期间双方已产生处置交易行为的,双方应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3.上表清单第1和2项(即可调价材料)调价原则如下:

3.1调价周期(可调价期间):***,自合同生效当月的第二个自然季度首月(即:***,则合同生效当月的第二个自然季度首月为2024年7月)起,每月(即比价月)按合同约定对可调价材料的主要原材料热轧钢板(Q235B δ=6-10)信息价进行一次涨跌对比;①如满足调价条件,则按价差调整方法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比价月的下一月(即调价周期)的可调价材料结算价格(例如:***,则2024年7月为第一个比价月,如满足调价条件,则按价差调整方法调整后的价格作为调价周期2024年8月的可调价材料结算价格,以此类推);②如不满足调价条件,则继续执行合同原中标价格,即(投标人总价报价/最低起竞价总价)*相应清单项对应单价。

3.2可调价材料的调价条件:

以《重庆工程造价》刊载的2023年12月重庆市材料信息价中热轧钢板(Q235B δ=6-10)含税价4920元/吨作为热轧钢板(Q235B δ=6-10)调价基准价,《重庆工程造价》刊载的比价月对应的热轧钢板(Q235B δ=6-10)含税价涨跌超过热轧钢板(Q235B δ=6-10)调价基准价的5%时,对超过5%以外的部分根据增减比例就可调价材料的价格按价差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3.2.1《重庆工程造价》刊载的比价月对应的热轧钢板(Q235B δ=6-10)含税价与热轧钢板(Q235B δ=6-10)调价基准价相比涨幅或跌幅在5%以内(含5%)时,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不作调整;

3.2.2《重庆工程造价》刊载的比价月对应的热轧钢板(Q235B δ=6-10)含税价与热轧钢板(Q235B δ=6-10)调价基准价相比涨幅或跌幅大于5%时,对超过5%以外的部分根据增减比例就可调价材料的价格按价差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3.3价差调整方法:

在合同履行期间,《重庆工程造价》刊载的比价月对应的热轧钢板(Q235B δ=6-10)含税价与热轧钢板(Q235B δ=6-10)调价基准价相比涨幅或跌幅大于5%时,以可调价材料的中标价格【即(投标人总价报价/最低起竞价总价)*相应清单项对应单价)】为基础调整超过5%以外的增减比例部分,作为下一月(调价周期)内的可调价材料结算价格。投标人接出让人废旧物资处置通知后,未能在24小时内应到达处置现场,未于3日内将废旧物资全部运输完成的,或未将现场清理并按出让人要求恢复至原状的,结算时按最不利投标人的结算单价进行结算(即:***,投标人未按照出让人要求及时完成废旧物资运离出让人现场或未达标清理恢复原状的,结算单价以出让人发出废旧物资处置通知时间和实际运离或清理达标恢复原状时间之间的最高价格进行结算)。

例1:***(Q235B δ=6-10)含税价如为5380元/吨,则在比价月对应的热轧钢板(Q235B δ=6-10)含税价较热轧钢板(Q235B δ=6-10)调价基准价涨价,其涨幅为( ****** 0)/4920=9.35%,故比价月的下一月处置期间,可调价材料调增4.35%作为结算价格,即(投标人总价报价/最低起竞价总价)*相应清单项对应单价*(100%+4.35%)。

例2:***(Q235B δ=6-10)含税价如为4450元/吨,则在比价月对应的热轧钢板(Q235B δ=6-10)含税价较热轧钢板(Q235B δ=6-10)调价基准价跌价,其跌幅为( ****** 0)/4920=9.55%,故比价月的下一月处置期间,可调价材料调减4.55%作为结算价格,即(投标人总价报价/最低起竞价总价)*相应清单项对应单价*(100%-4.5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提供登记证明复印件)。

3.3按本竞价公告时间要求,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 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1)若投标人违反 ******限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竞价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最终以***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名单为准)。

(2)自****-**-**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 ******限公司 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出让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日至竞价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或以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情形,否则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

4.1.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人民币;

4.1.2、投 ******以公司 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

4.1.3、提交时间和方式:***(汇)入出让人指定的专用银行账户,其转(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3 个小时,若本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报价截止时间顺延,则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到账情况均以出让人指定银行到账信息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

户名:*********限公司

开户行:*********限公司 江津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4.1.4、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分包名称、或招标编号”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或分包名称可简写)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跨行转账或电汇等所需的时间。

投标保证金未在到账截止时间前汇入竞价公告指定账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无论何种原因,未在竞价公告规定时间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入本竞价公告指定的银行账户的,其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亦将被否决。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到账情况均以出让人核实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4)投标人应按要求在重庆 ******台公司 ******传公司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未上传开户许可证的,或系统中上传的开户许可证账户信息与汇款账户不一致的,后果自负;

(5)因故未提前在***商务平台上传开户许可证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以便交出让人查验确认其投标保证金来款账户与该投标人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银行账户开户清单”(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上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一致,若不一致的,出让人应否决其投标;

请在提交资料审核时,自行携带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银行账户开户清单”原件/复印件/扫描件。

(6)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果不是从其基本账户汇出;或者不是在竞价公告规定时间内,足额汇到本竞价公告指定的专用账户、账号;或者未按照竞价公告要求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将导致出让人否决其投标。

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4.2.1非第一中标候选人:***;

4.2.2第一中标候选人:***,予以无息退还。

4.3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咨询电话:****895

5、竞价文件的获取

5.1本次竞价文件发布自****-**-**日至竞价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可以在***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竞价文件、答疑、补遗等竞价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出让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竞价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竞价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5.2投标人须在***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商务平台。在侧菜单,系统管理 -——信息管理——申请成为供应商页面下成为出让单位的供应商,参与相应的项目。

5.3投标人需提前在***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报价。

5.4 此项目将在***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竞价。投标人在竞价截止日前,可实时查询,修改报价。

6、竞价答疑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日12:***。

出让人澄清时间:****-**-**日17:***,请各位投标人在答疑开始至结束时间内,在https://www.****.cn下载。

7、踏勘方式

本项目废旧物资的处置范围为:*********限公司 供水区域内,含鼎山街道、几江街道、德感街道、德感园区、圣泉街道、双福街道、双福园区、四面山镇、四屏镇辖区范围内临时指定地点。本次竞价活动不组织踏勘,处置时的具体处置地址由出让人向中标人发送定位地址。

8、报名及竞价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日9:***,竞价截止时间:****-**-**日15:***。

9、报价原则及中标

本次竞价处置的物资,采用网上竞价,各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报价,但最低不得低于本次最低起竞价总价,价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本次竞价采用总价报价,且(投标人总价报价/最低起竞价总价)*100%*出让人各项物资最低起竞价单价即为投标人对应物资投标单价,计算过程中的百分率以%为单位,计算出的投标单价以元为单位,均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并以此作为本次竞价结算单价依据,涉及满足调价原则的,按调价原则结算,处置物资数量据实。

10、其他要求

10.1本次竞价截止后,中标候选人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等资料交出让人审核,审核合格后,出让人按程序下发中标通知书;第一中标候选人应于出让人通知领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合同,以后每次物资处置时,出让人向中标人发送定位确定地址起24小时内到场处置,并须3日内将出让人确认处置的废旧物资全部运离出让人所辖区域。

10.2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且合同签订前,中**2万元 作为预付物资款,签订合同后且每次处置的废旧物资计量运出出让人所辖区域前,应**1万元 的预付物资款,直至下次处置物资前**2万元 ,直至合同到期双方结清物资款后出让人无息退还剩余预付物资款。

10.3中标候选人未于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交出让人审核的,和(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未于出让人通知领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和(或)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未与出让人签订合同的,出让人有权没收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10.4本次处置的具体物资由出让人确定。

10.5处置过程中,中标人及其作业人员应服从出让人相关管理规定,并应对出让人的场内设施设备、房屋、道路等尽到保护义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复原,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未经许可,中标人及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与本次处置无关的区域,并不得违章作业,中标人及其作业人员安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0.6合同签订时,投标人不得提出与本竞价公告相悖的要求,否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1、联系方式

出让人:*********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895

附件1:***重庆水 ******限公司 2024年度废旧物资处置项目竞价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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