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蓝天商业大厦新建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2024-04-23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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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蓝天商业大厦新建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06-44****-**-**-556632

投资项目名称

丽水蓝天商业大厦新建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丽水蓝天商业大厦新建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丽水蓝天商业大厦新建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自筹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对丽水蓝天商业大厦新建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监测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等服务,包括地基基础、实体结构、建筑材料、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消防系统、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主体沉降、高支模监测等。具体以设计文件、经审批的检测监测方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监测规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以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招标内容

丽水蓝天商业大厦新建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丽水蓝天商业大厦新建项目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06-44****-**-**-55663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丽水蓝天商业大厦新建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务

2.1.3建设地点:***。

2.1.3项目建设规模:***,楼高17层约79.65米,单跨最大跨度约11米,总建筑面积为3 ****** 84平方米,其中,地上17层建筑面积为1 ****** 80平方米,地下3层建筑面积为1 ****** 04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

2.2.2招标内容:***监测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等服务,包括地基基础、实体结构、建筑材料、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消防系统、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主体沉降、高支模监测等。具体以设计文件、经审批的检测监测方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监测规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以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2.2.2.1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见证取样检测,包括本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其他,具体见工程量清单所列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项目清单。

见证取样各项目实际检测数量,应根据工程实际按相关国家规范和标准规定的检验批次执行,并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工程所在地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核准。

(2)专项检测,包括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人防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智能建筑检测、其他(防雷设施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所列专项检测服务项目清单及经批准的专项检测方案。

专项检测各项目的检测数量应按相关国家规范和标准规定的检验批次执行,并经招标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程所在地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核准。

检测相关服务,除包括根据合同其它明示或暗示约定、或/及根据行业惯例可推定中标人须完成的工作外,还包括以下全部工作:

(1)编制检测方案。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在招标人书面开工通知后15天内将检测方案上报监理、招标人审核批准,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如需)。

(2)与工程所在地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3)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负责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确保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4)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按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5)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服务。前述新增项目,如果中标人具备相应资质的,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如果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由中标人报招标人同意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中标人应对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成果负责,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2.2.2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所列监测服务项目清单及经批准的监测方案。

监测相关服务,除包括根据合同其它明示或暗示约定、或/及根据行业惯例可推定中标人须完成的工作外,还包括以下全部工作: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

(2)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按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2.2.3服务期限:***验收合格止,中标人进场、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各分项的进度和工作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具体服务期限详见本项目合同约定。

2.2.4最高投标限价:*******.8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检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

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3.3.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及构配件;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工程监测))。如投标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担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由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且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资质应满足要求,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1个月(2024年3月)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

(4)联合体牵头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注:***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限公司 (***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或“***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月 日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2.1 投标人 ******限公司 (***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限公司 (***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具体 ******限公司 (***交易中心)网站。

4.2.2 开标时间:***。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交易平台提交,***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限公司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限公司 (***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分;地 ******限公司 (***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 ******限公司 (***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cn)、***服务平台(网址:***://www.****.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 ******限公司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 ******限公司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限公司

地址:***(西楼)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 ******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沈飞凡

电话:****233、****131

异议受理部门:*********限公司

地址:***(西楼)

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楼)

监督电话:***-****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 ******限公司

日期:***

附件一:***(格式)

投标人声明

******限公司 :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 ******本公司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 注 :***,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 ******本公司 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签字即可。

附件二:***(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牵头方及所有联合体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联合体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联合体牵头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注:***,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工期(交货期)

365

最高投标限价

****.8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 ******限公司 (***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www.****.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18:***:***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0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09:***:***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限公司 (***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09:***:***

开标地点:***(天润路333号)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朝阳西路2号(西楼)

招标人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王天浩、沈飞凡

联系电话

****233

招标监督机构

******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

发布责任人

******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丽水蓝天商业大厦新建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发布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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