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新建东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公告(第5次)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说明中要求投标人应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该表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需填写,无论是否填写均不做否决条款,即使投标人填写该表,设备及材料价格调整方法均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投标人只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其他材料”中提供“用于本工程的管道、阀门等主要材料品牌一览表”(格式自拟)即可。特此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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