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E********)澄清公告(一)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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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2019新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日期:****-**-**日 二、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4(2)条款中“项目经理资信、能力”的第一项第3点内容,原为:“拟投入本项目的经理近5年(自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完成过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得5分(附:***(或新建水库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此项满分5分”;现澄清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5年(自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得5分(附:***(或新建水库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此项满分5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4(2)条款中“技术负责人资信、能力”的第一项第2点内容,原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近5年(自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完成过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得15分(附:***(或新建水库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此项满分15分”;现澄清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近5年(自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得15分(附:***(或新建水库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此项满分15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4(4)条款中“综合实力”的第一项第1点内容,原为:“投标人近3年(指从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签署的日期为准),获得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全国优秀水利企业”或“优秀水利企业”的得15分,本子项满分15分”;现澄清为:“投标人近3年(指从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签署的日期为准),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全国优秀水利企业”或“优秀水利企业”的得15分,本子项满分15分”。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4(4)条款中“综合实力”的第一项第3点内容,原为:“投标人获得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水利安全标准化二级单位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获得“水利安全标准化一级单位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10分,本子项满分10分”;现澄清为:“投标人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水利安全标准化二级单位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获得“水利安全标准化一级单位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10分,本子项满分10分”。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 一 mail:********* 163.com 网址: 招标代理机 ******限公司 地址:***层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 一 mail:****37@qq.com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077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 |
递交时间 |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450000/0105/20****-**-**45fa****d3a44adbbbfa3f4a82db2d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