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限公司 天津市分公 ******限公司 单户不良债权的处置公告
中国 ******限公司 天津市分公司 ******限公司 单户不良债权进行处置,现公告如下:***
一、债权情况
截至处置基准日(****-**-**日), ******限公司 单户不良债权,债权合计为人民币156,095,423.06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79,380,713.33元、利息(含利息、罚息、复利等)为人民币76,714,709.73元。本次拟处置资产的范围包括该户不良债权的本息合计、基准日后可能产生的利息、罚息等(依合同和法律规定另行计算)、为实现债权垫付的费用(诉讼受理费、保全费等)及与拟处置债权相关的可转让的从权利。详见如下《债权明细表》(单位:***):***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含利息、罚息、复利等) | 债权合计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 | 抵(质)押物 |
1 | ******限公司 | 79,380,713.33 | 76,714,709.73 | 156,095,423.06 | 抵押+质押+保证 | 保证人:*********限公司 、 ******限公司 、陈宗敏、王萍; 抵押 ******限公司 ; 出质人:*** | 抵押 ******限公司 名下位于四川省仪陇县新政镇兴业大道一段18号工业用地及厂房(其中;土地面积11 ****** 60㎡,建筑面积7 ****** 78㎡)。 质押物:***(已处置完毕)。 |
二、交易对象:***、组织或自然人。
特别提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理公司 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原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单位和个人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三、交易条件:***。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四、处置方式:***式。
五、发布日期:****-**-**日
六、时间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强调:***《债权明细表》中关于债权金额、担保类型、抵(质)押物情况等内容可能与实际存有一定偏差,债权金额及担保权利等能否获得司法支持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因此,上述债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金额,担保情况等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司对本次拟转让的《债权明细表》所述债权信息与债权最终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不做任何承诺与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资者可向我司了解债权情况,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具体 ******产公司 ******产公司 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com)。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单女士
联系电话:***-****;022-****
传真:***-****
通讯地址:***楼
邮政编码:***
分公司纪委办公室(审计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