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来安县张山镇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庞河村主干道及支线路灯亮化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来安县张山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日 16:***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巍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 | ||
采购单位 | 来安县张山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来安县张山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来安县金域华府4栋17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 |
来安县张山镇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庞河村主干道及支线路灯亮化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期扶持项目庞河村主干道及支线路灯亮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p29-p31)中评审依据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须具有“CNAS”、“CMA”认证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或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未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未提供不得分。(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其资质认定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由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荘金月
电话:****883、****155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