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石河子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车辆采购第三包:***)废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石河子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车辆采购第三包:***)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公告时间 | ****-**-**日 15:***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文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08 | ||
采购单位 |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河子市南子午路1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千益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225号气象局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08 |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车辆采购第三包:***)
三、采购项目编号:***[2024]9号-2-3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七、预算总金额:***
八、废标理由: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08
地址:***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qt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