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 5年度湖州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的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 5年度湖州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详见公告正文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日 13:***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巫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2-**** | ||
采购单位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B)2024-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5年度湖州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商务资信部分中对社保的要求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人员名单人数及提供的相关证书进行评定,在职人员10人及以下,得基础分5分。超出10人的,每增加一人得0.5分,最多加1分,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人员名单人数及提供的相关证书进行评定,在职人员10人及以下,得基础分5分。超出10人的,每增加一人得0.5分,最多加1分,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