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产业集团新桥粮食现代综合产业园新建4.1万吨仓库及配套设施项目工艺设备采购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4.1万吨仓库及配套设施项目工艺设备采购安装
项目编号:***-2024CG002501
招标(采购)方式:***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开标(采购)日期:****-**-**日14时30分
安徽省粮食产业集团新桥粮食现代综合产业园新建4.1万吨仓库及配套设施项目工艺设备采购安装中标(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限公司
地址:***园B11栋
投标报价(人民币):****.78(大写:***)
交货及安装周期:***,自招标人下发的供货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免费质保期:***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限公司
地址:***12幢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57(大写:***)
交货及安装周期:***,自招标人下发的供货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免费质保期:***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限公司
地址:***
投标报价(人民币):****.30(大写:***)
交货及安装周期:***,自招标人下发的供货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免费质保期:***
招标人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213
公示期:****-**-**日至****-**-**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下午14:***-17:***,周六日、节假日休息)向 ******限公司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 ******限公司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 ******限公司
******限公司
****-**-**日
信息来源:***://ahtba.****.cn/site/trade/affiche/detail/3a082b68-01da-11ef-af84-00163e0ccc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