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24年修缮项目设计、清单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1-J/GN****-**-**88
二、项目名称:***、清单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 ******限公司 、安 ******限公司 (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置点B15-17号二层商铺、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金悦金融大厦B座11楼
中标(成交)金额:***.4%,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编制费率为2.3%,响应综合设计费率为4.7%。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清单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清单编制服务。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 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安徽省造价咨询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胜(组长)、马丽艳、邓福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收取,金额:*********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 ******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孝卓
电 话:***-****、****239
十、附件
1.无
信息来源:***://ahtba.****.cn/site/trade/affiche/detail/74fe2a11-01e1-11ef-af84-00163e0ccc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