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1号
嵩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4】1号
一、项目编号:***-2024-16
二、项目名称:***工厂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限公司
地址:***
被投诉人1:*********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自贸大厦5楼A区5-166号
被投诉人2:*********限公司
地址:***-1707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诸 ******限公司 对代理机构 ******限公司 质疑答复不满,于****-**-**日向嵩县财政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 ******限公司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审查处理意见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人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嵩县人民政府或洛阳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为****-**-**日
嵩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