萩芦镇崇圣村矿山复垦整改复耕客表土外运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萩芦镇崇圣村矿山复垦整改复耕客表土外运平整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圣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圣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正信交阳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2)工程建设规模:***;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不列入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
5)工程质量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只有被邀请到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以收到招标人另发的邀请函为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cn)上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日起至****-**-**日止,上午08:***—12:***,下午14:***—17:***(北京时间,以下同,法定假日除外),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周内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6.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cn)上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电话:*******777,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电话:****054联系人:***。
附件:*** 工程邀请招标公示(萩芦镇崇圣村矿山复垦整改复耕客表土外运平整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