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总医院县医院院区虚拟化平台核心存储延保采购(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延保采购(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5室
成交金额:********* 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延保采购(二次) 服务范围:***p 3PAR 8000存储服务器进行维保 服务要求:***,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更换配件及存储软件升级服务。提供7×24小时远程支援,全天候无间断的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可随时接收故障的反馈和申报,将根据故障报告内容对问题进行分级,在规定时间内对南陵县医院申报的问题进行第一时间的响应及解决。 服务时间:***(1+1+1) 服务标准:***,使设备可以正常运转。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程上海何芳芳赵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
(二)成交供应商业绩:***。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三)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代理部,联系电话:****027。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四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27
十、附件
成交供应商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