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 ******任公司 蒸汽型吸收式溴化锂冷水机组采购变更公告
标段名称:*********任公司 蒸汽型吸收式溴化锂冷水机组采购
项目编号:*******
本项目有如下变更,敬请注意:***
现对发票内容进行明确,资格要求变更为:***(****-**-**日至今)1份工业用单台制冷量不小于650×104kcal/h或单台总功率不低于7558kW的蒸汽型制冷机的销售业绩(注:***,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须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中如关键信息不全,可补充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发票内容须体现出设备名称或其他与合同一致的内容,要求为全额发票,可为一张或多张,发票内买方和卖方名称须与合同保持一致,若提供业绩为包含多家单位的协议业绩,提供一家单位执行业绩的合同发票即可。每一份合同和对应的发票算一份有效业绩,发票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国家税务网站核查)。
对商务评分项中的业绩详细评审要求做出如下变更:“注:***/复印件和对应全额发票,可为一张或多张,发票内买方和卖方名称须与合同保持一致,若提供业绩为包含多家单位的协议业绩,提供一家单位执行业绩的合同发票即可。每一份合同和对应的发票算一份有效业绩,发票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国家税务网站核查,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如有问题请联系下方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923
******任公司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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