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燕北段、益溪段、益溪河口段工程[补充通知]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燕北段、益溪段、益溪河口段工程
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燕北段、益溪段、益溪河口段工程(招标编号:***********002),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相关补充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 ******限公司
****-**-**日
附件:[E********002001]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燕北段、益溪段、益溪河口段工程.SMCF |
澄清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