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内涝防治工程-EPC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沈河区内涝防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9 | 工程名称 | 沈河区内涝防治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 | 标段名称 | 沈河区内涝防治工程-EPC二标段 | ||||||||
建设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 填报单位 | ******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建设地点 | 沈河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限公司 ;沈阳市市 ******限公司 | 于飞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辽 ******** | ****.100000元 | 6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92.86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限公司 ;沈阳市市 ******限公司 | ******限公司 ;中冶东北建设 ******限公司 ; ******限公司 | ******限公司 ;辽宁省市政工 ******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于飞 | 李博 | 刘英明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于飞 | 李博 | 刘英明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缪成群 | 吴迪 | 郑智勇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注册资格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 ******** | 辽******** | 冀******** | ||||||||
投标报价 | ****.100000元 | ****.300000元 | ****.710000元 | ||||||||
工程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 ||||||||
评审得分 | 92.86 | 83.37 | 80.91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限公司 ;沈阳市市 ******限公司 | ******限公司 ;中冶东北建设 ******限公司 ; ******限公司 | ******限公司 ;辽宁省市政工 ******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限公司 ;沈阳市市 ******限公司 ,投标总价为****.10元,施工总价为****.00元,设计总价****.10元 ,企业业绩:***、临汾市鼓楼西街上跨中大街立交桥项目(EPC)、衢州市高铁新城设施配套“四网”建设工程—桥梁主体工程总承包(EPC)、高铁新区核心区项目(西站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Ⅱ标段)、积水点改造-肇工雨水系统支干线工程(肇工街主干线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地区防涝排水管道工程设计、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内涝治理建设项目设计三标段; ******限公司 ;中冶东北建设 ******限公司 ; ******限公司 ,投标总价****.30元,施工总价****.00元,设计总价****.30元,企业业绩:***研综合楼施工总承包; ******限公司 ;辽宁省市政工 ******任公司 ,投标总价****.71元,施工总价****.00元,设计总价****.71元,企业业绩:***,华 ******限公司 新能源电池箔项目主厂房及设备基础工程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交易平台:***://www.****.cn:***/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