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云梯畲族乡共富竹产业园项目(一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CS-****
二、项目名称:***(一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园 C122 室
成交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一期) 施工范围:***,建设内容为竹制品厂房建设,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3480m2。本次招标内容:***、柱、梁、板及砼二次构件、墙体、消防水池等;给排水部分仅含预埋套管,和预留孔洞及雨水斗预埋。消防水系统设计全部内容(含入户水表井)。电气部分仅含砼内预埋管道及埋地预埋管道(出户距离距外墙皮1.5m),接线盒。防雷接地部分含避雷引下下线和接地母线,不含屋面避雷网、接地极、端子箱、断接卡子等。 施工标准(质量):***(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接采购人通知后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皖****9167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琳、胡敏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万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08室,联系电话:***-****、0563-****。***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地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名郡1幢1008室
邮箱:****22@qq.com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563-****
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