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数智化病理科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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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数智化病理科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限公司 (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YC-****
2、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预算金额:***
5、最高限价:***
6、采购内容:***,位于猇亭区正大路38号,总装饰装修面积约440㎡,层高3.2米,主要装饰装修范围内包括:***、暖通空调工程、电气(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7、工 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日至****-**-**日,上午8:***-12:***:***-17:***(工作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限公司 (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3、获取方式:***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湖北 ******限公司 (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限公司 开评标室(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4、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单独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磋商会议。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限公司 开评标室(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猇亭区政府门户网(http://xiaoting.****.cn)、***服务平台网(http://www.****.com/)。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801
联系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联系人:***、冯伟
联系电话:****5733、****82
联系地址:***2栋2单元6楼
湖北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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