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标准化厂房)三期110kV输变电工程(一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807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开标日期:****-**-**日
寿县新桥科创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110kV输变电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限公司 (牵头人)、淮 ******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叁万元 整(¥****.00)
质量:***
工期:***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限公司 (牵头人)、滁州市 ******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00)
质量:***
工期:***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限公司 (牵头人)、蚌 ******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00)
质量:***
工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限公司
地址:***
项目负责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973、****460
公示期:****-**-**日至****-**-**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下午14:***-17:***,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 ******限公司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973、****46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天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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